但(dan)是(shi),有很多管理文献的作者劝(quan)告(gao)总经理同时减少管理跨度的宽度和缩短组(zu)织层次(ci)的(de)深(shen)度。例如,美国的(de)厄威克曾经提出限(xian)制(zhi)管(guan)理(li)跨度(du)的原则:没有一个监督(du)员能够(gou)直接管理超过(guo)五(wu)个(ge)或者至多六(liu)个(ge)工作相互(hu)连锁(suo)的下属的(de)工(gong)作(zuo)。这一原则也许(xu)是后来许多管理学家所推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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