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批人(ren)有两大特点:一是缺乏(fa)社(she)会责任感,对(dui)自己(ji)的工作、所属的群体(ti)、所生活(huo)的社(she)会(hui)应该(gai)承担(dan)的(de)任务、所尽(jin)的义务缺(que)乏(fa)足(zu)够的认识,心目中没有(或者份(fen)量(liang)极其轻微)国家,没有社会,没有(you)集体,没有家庭,没(mei)有他人;二是(shi)以(yi)自我(wo)为中心,在这些人眼中,我这个(ge)字被(bei)抬(tai)到了绝对(dui)的、至(zhi)高(gao)无上的地位(wei),这类人不(bu)关心他人,不考虑别(bie)人的需要,其行为只由自己的需要(yao)来决定。由于这两(liang)个(ge)特点的结合,使一些(xie)诸如过于自(zi)尊与过于自(zi)卑,过于骄(jiao)横与过(guo)于无(wu)能、过于放纵与过于(yu)顽(wan)固等人格(ge)负因,深深(shen)地埋植于自我中心(xin)者(zhe)的心灵(ling)深(shen)处。谁只要触(chu)动(dong)了自我中心者的这个我字,如触(chu)犯了(le)他的面子,伤了他的自(zi)尊,或是侵犯(fan)了他的利益(yi),这(zhe)些人格负因(yin)就会立即无(wu)限(xian)地、不顾一切(qie)地(di)极度膨胀起来,刺(ci)激和反应之间绝(jue)对不成比(bi)例,他的(de)整个(ge)思维(wei)活动、行为方(fang)式(shi)都(dou)为这个(ge)极度膨胀的(de)我字服(fu)务,这时,这(zhe)个人的(de)精神会处于一(yi)种高度亢奋(fen)状态,会将自己(ji)全部的聪明才智集中(zhong)到一个(ge)点(dian)上(shang):那就是怎么报复,怎么发泄自己(ji)的心(xin)头(tou)之(zhi)恨,而且(qie)怎么让自己(ji)的报复(fu)行动策划(hua)得(de)不被(bei)他(ta)人发现……至于后果是(shi)什(shi)么,对社(she)会、对(dui)自己、对他(ta)人(ren)会发生什么影(ying)响,自己的(de)报复行(hang)动(dong)是(shi)不是真的是(shi)天衣无缝,统统(tong)都被这个极度(du)膨胀的我所掩盖,所遮蔽。这种情况,在犯(fan)罪心理学上被称作思维狭(xia)窄(zhai)现象(xiang)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