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种是(shi)非难别人(ren),找别人的(de)错处,别人有了(le)过失,就当着其他人的(de)面,把它们在光天化(hua)日之下公开(kai)宣布出来(lai)。这也就(jiu)是我们(men)常说(shuo)的"让(rang)人(ren)当(dang)众出(chu)丑"。有(you)这种行为的人(ren),常常是为了抖(dou)自(zi)己的小聪明(ming),以别人的(de)过失来显示自己的高明,岂不知这(zhe)样会(hui)使(shi)有(you)过(guo)失的(de)一方丢脸(lian)受辱(ru)。洛(luo)克说(shuo),所谓尊重(chong)别人,并不是(shi)要我们永远接受别人的一切话语(yu),绝(jue)不开口。他说,反对别人的意(yi)见(jian),矫正(zheng)别人的错误,这是真理要我们做(zuo)的,只是在做的时候要相当小(xiao)心(xin),注意礼仪。古罗马诗(shi)人贺拉(la)斯说过:"劝(quan)告(gao)朋友要(yao)在(zai)无人(ren)地方,赞扬(yang)朋(peng)友可在人多场合。"这才(cai)是有教养的表(biao)现(xian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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