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国令说道:蓝总说的有理(li)。可(ke)是不(bu)要(yao)忘记了。名义上。我们(men)是(shi)天宗集(ji)团下的子公司。可是实际上。我们(men)公(gong)司还是具备独立(li)的(de)法(fa)人(ren)资(zi)格(ge)。还有独(du)立的财(cai)务制度。在管(guan)理上。天宗(zong)集团(tuan)一向是(shi)不插手。所以(yi)。我们公(gong)司与天宗集团是两个并行(hang)的轨迹。只可以共同(tong)发展。不可能(neng)危难之(zhi)际(ji)。出手相(xiang)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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