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(shi),有很多(duo)管理文(wen)献(xian)的(de)作(zuo)者劝告(gao)总(zong)经(jing)理同时减少(shao)管理跨度的(de)宽度和缩短组织层次的深度。例(li)如,美国的厄威克(ke)曾经提出限制管理跨度的原则:没有一(yi)个监督员能(neng)够(gou)直接管理超过五个或者至多六(liu)个工作(zuo)相(xiang)互(hu)连(lian)锁的下属的工作(zuo)。这一原(yuan)则也许是后来(lai)许多管理(li)学家(jia)所推崇的(d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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