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种是非难(nan)别人,找别(bie)人的(de)错(cuo)处,别人有了过失,就当(dang)着其(qi)他人的面,把它(ta)们在(zai)光(guang)天化(hua)日(ri)之下公开(kai)宣(xuan)布(bu)出(chu)来。这也(ye)就(jiu)是(shi)我们常说的"让(rang)人当众出丑"。有这种行(hang)为的人,常常(chang)是为(wei)了抖(dou)自己的小聪明,以别人的过(guo)失来(lai)显(xian)示(shi)自己的高明,岂不知这样会使有过失的一方丢脸受辱。洛(luo)克说,所(suo)谓(wei)尊重别人,并不是要我们永远接(jie)受(shou)别(bie)人的一切话(hua)语,绝不开口。他说,反对别人的意见,矫正别人的错(cuo)误,这(zhe)是(shi)真理要我们做(zuo)的,只(zhi)是在做的时(shi)候要相当(dang)小心,注意礼仪。古罗马(ma)诗(shi)人贺拉斯说过(guo):"劝(quan)告(gao)朋友要(yao)在无人地方,赞扬朋友(you)可在人多场合(he)。"这才(cai)是(shi)有(you)教(jiao)养的表(biao)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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