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管(guan)理协会前任会长罗仑斯(si)・阿普里曾(ceng)经(jing)为"管理(li)"下过(guo)这(zhe)样一个言简意赅(gai)的(de)定义(yi):"管(guan)理是通过他人将事(shi)情办(ban)妥。"这句话(hua)里隐(yin)含的意思是指,作为管(guan)理(li)者(zhe),你大可不(bu)必事事都要『插(cha)』手(shou),许多(duo)下(xia)属能够办好的(de)事情应该交由下属去(qu)办。如果不论大事(shi)小事都要(yao)『插』上一脚,不(bu)但会浪费大量时间,妨(fang)碍(ai)对更(geng)重(chong)要的事情的决策,而且(qie)还会剥(bao)夺下(xia)属(shu)发挥才能(neng)的(de)机会,引起下属的不满。但是,很多领导者曲解了那句话(hua)的意思,把它当作自己(ji)运用权(quan)力的一个理论依据,认为(wei)我(wo)是(shi)领(ling)导,我(wo)就有权(quan)力指(zhi)挥你去干这干部。因此(ci)就走向了(le)独断专行的(de)极(ji)端。这在领导(dao)中是忌(ji)诲(hui)的(de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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