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种是(shi)非难别人(ren),找(zhao)别(bie)人的(de)错(cuo)处,别人(ren)有了过失,就当(dang)着其他人的(de)面(mian),把它(ta)们在光天化(hua)日之(zhi)下公开(kai)宣布出来。这也(ye)就是我们常说(shuo)的"让人当众(zhong)出丑"。有这种行(hang)为的人,常常是为了抖自己(ji)的小聪(cong)明(ming),以别人的过失(shi)来显(xian)示自己的高明,岂不知这样会使有(you)过(guo)失的一方丢脸受(shou)辱。洛克说,所谓尊重别人,并(bing)不是要(yao)我们永远接受别人的一(yi)切话语(yu),绝(jue)不(bu)开口(kou)。他说,反(fan)对别人的(de)意(yi)见,矫正别人的错误,这是真理(li)要我们做的(de),只是在(zai)做(zuo)的时候要(yao)相(xiang)当小心,注(zhu)意(yi)礼仪。古罗马(ma)诗人贺拉(la)斯说(shuo)过(guo):"劝告(gao)朋(peng)友(you)要在无人地方,赞扬(yang)朋(peng)友可在人多(duo)场合(he)。"这才是有教养的(de)表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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