虚心听取各种不同意见后(hou),将其中的(de)精华部(bu)分(fen)吸(xi)收(shou)到自己的总结中来,同时(shi)对其他意(yi)见加以必要(yao)的肯定或解(jie)释(shi)。即使(shi)完全不(bu)采纳的意见,也可(ke)肯定在其(qi)它问题(ti)上的价值。这样就使全(quan)体(ti)与会者都(dou)感到自(zi)己的(de)意见受到了(le)重视(shi)。最(zui)忌讳的是,与(yu)会者发表了10条(tiao)意见,管(guan)理者在(zai)总结时却发了一通自己或秘书早在几天以(yi)前(qian)就(jiu)写好了(le)的第(di)11条意见(jian)。这样的会(hui)议徒具(ju)形式,白白浪费了大(da)家(jia)的(de)宝贵时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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