但是(shi),有很多管(guan)理文献(xian)的(de)作(zuo)者劝告总经(jing)理(li)同时减(jian)少管理(li)跨度(du)的宽度和缩(suo)短组织(zhi)层(ceng)次的深度(du)。例如(ru),美国的厄(e)威(wei)克曾(ceng)经提出(chu)限制管理跨度的原(yuan)则:没有一个监督员能够直接(jie)管理(li)超过五(wu)个(ge)或者(zhe)至多六个工作相互连锁的下属的工(gong)作(zuo)。这一原则也许是后来许多管(guan)理学家所(suo)推崇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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